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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污精神贯穿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日期:2007-08-27]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fun88.com[字体: ]
法制日报记者 陈丽平 
 
  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根据这一草案,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确立的很多基本制度,如水污染的总量控制、水污染的防治等,对防治水污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草案中得以保留并作了适当的补充、修改。同时,根据水环境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对现行法律作出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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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草案起草者介绍,从严治污的精神,贯穿在整个修订草案中。 
 
  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建立信息发布制度 
 
  fun88.com,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的源头控制监管力度,强化政府责任,修订草案主要作了以下三方面的修改: 
 
  一是明确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是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最终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同时,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水环境监测规范,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状况信息,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强化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手段,是实行排污许可的基础。为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水污染物的源头削减和排放控制,修订草案主要作了以下两个方面的修改: 
 
  一是细化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修订草案规定,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 
 
  二是扩大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范围,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修订草案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流域或者区域内,排放重点水污染物除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外,还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fun88网址,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 
 
  排污许可制度是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的重要手段。为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行为,修订草案主要作了以下两个方面的修改: 
 
  一是全面推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修订草案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都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二是进一步规范排污口设置,对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加强监测。修订草案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设置排污口;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建设单位在江河或者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 
 
  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修订草案主要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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