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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一名死刑辩护律师的困惑

[日期:2008-02-09]来源:fun88.com   作者:陈虹伟 焦红艳[字体: ]
因为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执掌的缘故,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业务中是比较有特色的律所之一。2007年该所一共代理了四起死刑复核案件。京都所律师柳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与法官联系起来比较复杂,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尽管法官普遍态度不错,能够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但是,在他代理的其中两起案件中,柳波还是遇到了一些程序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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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关于fun88网址,递交委托手续和程序的问题。柳波告诉记者,京都所2007年5月份接到一个死刑复核的案件,接受委托以后和最高院某一个庭取得联系,答复是要递交委托手续必须要到位于北京市永定门的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内勤这边不收。“后来进行多次交涉,反复沟通,强调我们是辩护律师,不是信访、上访,应该直接递交给最高法院本部。后来他们才答应了,可以把所有的委托手续,以及所函快递给最高院,由内勤转交给承办法官。这个时候没有人告诉我承办法官是谁,这是第一阶段。”

  关于第二阶段,柳波说,经过联系,确认内勤已经收到委托手续和所函以后,我们提出了阅卷,内勤答复说没有法律规定,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死刑复核律师可以阅卷,我们以前没有让律师阅卷,你们提出一个书面的申请报给领导fun88.com,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