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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获国家赔偿后再度被捕

[日期:2008-02-09]来源:山西青年报  作者:fun88.com[字体: ]

忻州女“死囚”再度入狱
  
  在2008年1月15日到18日的三天时间里,被人称为忻州女“死囚”的刘翠珍体验了从地狱到天堂再到地狱的历程。
  
  1月15日之前的两年多时间里,刘翠珍疲劳地奔波在为自己讨说法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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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裁定,刘翠珍获得国家赔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侵权影响的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刘翠珍被无罪羁押796天的赔偿金,共计66593.36元。

  
  1月18日,刘翠珍因“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被再次逮捕。
  
  fun88.com,事件回放
  
  2005年8月本报就报道了刘翠珍事件。当时刘翠珍刚刚被释放三天,经过长时间的煎熬,刘翠珍显得有些疲劳。由于经常流泪,视力很差。她说,她的体重和被关押前差不多,就是经常头晕,流泪时耳朵就会失聪。
  
  在刘翠珍案中,山西晋工律师事务所的陈雪平一直是刘翠珍的代理律师,当时从他提供的案卷和叙述简单了解了案件的过程。
  
  1993年,刘翠珍和丈夫姜某在太原打工时认识了。两人因为是同乡,一拍即合。自由恋爱后,按照当地婚俗结了婚,租房住在刘翠珍所在的村子。儿子姜小兵1996年出生,日子还说得过去。
  
  1999年成了两人关系的转折点。那一年,夫妻俩来到太原承包了一家旅店,结果赔了钱,再加上丈夫有外遇,两人几乎离婚。在这一过程中,姜某因为经不起离婚的打击,曾经留下遗书准备自杀,后来在朋友的劝说下没有死成,离婚也作罢,这样两人又过了一年。
  
  2000年,两人第二个孩子小霞出生。由于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2002年11月相关部门发现后要罚款。夫妻俩承包旅馆时就已债台高筑,根本无力负担,为了逃避罚款,两人采取了一种土办法???假离婚,分开居住。不过此时两人之间并不存在矛盾,而且经常在一起生活和劳动。
  
  2003年4月初,姜某一个人去了长治fun88网址,打工,可是并没有赚到钱。4月底,姜回家想叫刘翠珍一起到长治打工,遭到拒绝。与此同时,除了经济困难外,姜某在庄磨村租住的房子到期被房东收回,姜只好和一个放羊老汉暂住一起,这一切都给姜某不小的打击。
  
  2003年4月29日,姜某的行为变得很反常,先后去看了很少见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