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李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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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一位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以及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律师林城(化名)向本网记者揭露,实际上被媒体公开报道的涉嫌诈骗的律师事务所仅是冰山一角,与投资公司合作已变成律师业内潜规则。
骗子与律所的“合谋”
这位准备出书抨击投资公司诈骗内幕的律师近来非常低调,他投身搜集投资诈骗案例以来,已经拒绝了多家媒体的采访。至于理由,他的回答很简单:“为了自保。”
这位律师使用多个手机号,有的用于联系朋友,有的用于联系举报人。他一再对记者说,“不要透露我的名字”,否则会得罪很多利益相关方,这关系到他在律师界能否立足。
对投资公司诈骗的一种新形式,林城表示出一定程度的担忧。
这种新的形式是fun88.com,投资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的一种私密合作,共同对急需资金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欺诈,事成后两方分成。继评估公司、中介公司、公证机构后,骗子投资商显然找到了一个更完美、更便利、更低法律风险的“合作伙伴”———律师事务所。
在经过了一年多的案例搜集和调研后,林城完成了由高调到低调的蜕变,由于涉及到律师职业的种种是非,林城逐渐意识到自己正在从事一项会令自己处境危险的工作。曾经有不止一个律师界同行告诫他终止活动,期间他“甚至受到了人身威胁”。
出于对本行业的了解以及曾经的工作经历,在顶住了诸多压力后,林城表示会把反投资诈骗的工作进行到底。
过去,“搭伙人”多是评估公司或咨询公司,在评估费上大作文章,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但随着受害人的增多,骗局的披露,需求资金的引资人逐渐警觉,投资公司和评估公司骗到评估费越来越难。于是现在,骗子又将“橄榄枝”抛向了律师事务所。
双方三七开
林城透露说,骗子投资公司在和引资方签订《投资意向书》后,会要求引资方到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律所会向引资方收取高额的委托费用,当一本精美的《法律意见书》出炉后,投资方总会根据此意见书找到拒绝投资的借口,事后,投资方会和律师事务所瓜分委托费,现在圈内这个分成的比例是投资方七成,律所三成。
这种新的趋势让引资人防不胜防,一位向林城倾诉自己遭遇的受害人向某律所交付10万元委托费后,得到了一本装订印刷精美的《法律意见书》和投资方冷冰冰的拒绝投资答复。发觉上当的受害人远赴外地跑到该律所索要委托费,钱没要到,却要到了这样的答复:“我们已经完成了我们调查、出具法律意见的工作,投资方投不投钱与我们无关。”受害人气愤地说:“你们和投资商是一伙的!”fun88网址,律所主任回答:“这么说毫无根据,你要是不满可以去告我们,退费不可能!”
根据搜集的案例和以往经验,林城认为律所的过错并不明显,因为收取委托费进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也不会保证引资人可以顺利融资。骗子公司相比较之前和评估公司合作,可以说和律所合作更安全可靠,“况且和律所打官司是一件可怕